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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具套件

2018年8月27日

有许多重要的联邦法律保护残疾人免受就业和工作申请过程的歧视。这些法律在下面概述。

美国残疾人法

1990年的《美国残疾人法》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根据该法案,残疾被定义为“实质​​上限制重大生活活动的身体或精神障碍”。ADA要求拥有15名或更多雇员的雇主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住宿。“合理的住宿”定义为对工作或工作环境的任何更改或调整,允许有残疾的合格申请人或雇员参与工作申请过程,执行工作的基本职能,或者享受福利和福利和福利就业特权与没有残疾的员工所享有的特权。

1973年的康复法(PL 93-112)

《康复法》是1973年9月26日由理查德·M·尼克松(Richard M. Nixon)总统签署的国会法案。它禁止根据联邦机构进行的计划的残疾,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联邦就业和联邦财政援助的计划中进行歧视。在联邦承包商的雇用习惯中。该法第504条(见下文)为残疾人创建并扩展了民权保护。作为《康复法》的直接结果,许多残疾人在教育和就业方面被提供了机会。1973年(建立独立的生活中心),1986年(以增强对康复工程的支持),1973年修改了《康复法》,1992年(确保在职业机会中选择消费者选择)和1998年(提供联邦资金,以帮助残疾人残疾人在寻找有意义的工作时)。

第503节

1973年《康复法》第503条禁止歧视,并要求雇主拥有超过10,000美元的联邦合同或分包合同,以采取平权诉讼以雇用,保留和促进合格的残疾人。这项法律是由美国劳工部内部联邦合同合规计划(OFCCP)执行的。

第504节

第504条规定:“在美国,没有任何合格的残疾人被排除在外,拒绝或受到歧视的利益或受到歧视。美国邮政服务。基本上,这意味着所有由政府资助的计划/实体都必须遵守该法律,这意味着他们不能歧视残疾人或潜在的残疾雇员。

执行法律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EEOC根据个人的种族,颜色,国籍,宗教,宗教,性别,残疾和年龄对工作场所歧视执行法律。法律还根据与残疾人的关系保护人们免于歧视(即使他们本身没有残疾)。例如,由于丈夫有残疾而歧视雇员是非法的。骚扰申请人或雇员是非法的,因为他或她有残疾,过去患有残疾,或者被认为具有不暂时的身体或精神障碍(持久或期望持续六个月或更少)未成年人(即使他或她没有如此障碍)。骚扰可能包括关于一个人的残疾的进攻言论。尽管该法律并不禁止简单的戏弄,副评论或孤立的事件,但骚扰是如此频繁或严重时,骚扰是违法的,以至于创造了敌对或进攻的工作环境,或者当它导致不利时就业决定(例如受害者被解雇或降级)。

资源如果您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

  • 向EEOC提出歧视指控
  • 美国司法部 - 民权司
  • 国家残疾人权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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